学校成立就业服务中心,通过校企合作、定向培养、与多家企业签订带薪实习及定向委培协议,始终把学生安置工作看成重中之重,始终遵守“学生、家长、企业、学校”四满意的就业安置原则。目前与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近500家,主要分布在潮汕地区、珠三角及部分跨省地区。近年来,我校培养的汽车维修、电工电子、电子商务等专业人才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,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技术人才,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青睐。
学校就业服务中心非常注重学生的就业素质教育,为毕业学生就业提供就业形势指导、信息指导、心理指导和其他相关服务,树立学生正确的就业观,进行理性职业生涯规划。让每一位学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踏出社会就业。
学员求职应聘流程
1、流程标准
参加岗前素质教育→递交求职要求信息材料→求职信息材料审查→应聘前沟通→进入应聘→应聘结果登记、回访→办理相关录用证明等确认手续
2、流程说明
①、学员毕业前一个月填写《毕业生求职意向登记表》表示求职预约,提前15天递交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表示求职需求确认;
②、学员应聘后回校登记应聘结果和办理家长确认应聘结果手续。
就业回访流程
1、流程标准
回访目的→回访对象信息收集→回访结果分析、总结、解决问题→回访资料整理存档
2、流程说明
回访时间:对已推荐就业的学员,就业中心在推荐的次日进行电话回访、确认就业;对成功推荐就业的学员,就业中心在该学员推荐成功就业之日起,1个月内安排进行回访;
学员推荐成功就业之日起,满3个月、1年时,就业中心安排回访学员和用人单位。
用人单位招聘流程
1、流程标准
递交用人单位合法资格证明、招聘信息材料→用人单位合法资格证明、招聘信息材料审查→招聘前沟通→进入招聘→招聘结果回访确认→办理相关录用证明等确认手续
2、流程说明
①、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指用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、许可证等复印件(盖公章);
②、招聘信息包含招聘岗位名称及工作要求、工作时间和地点、薪资福利等;
③、录用学员时,用人单位须办理、提供录用证明(盖公章)等相关手续。